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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屏東縣崁頂鄉公所訂定「屏東縣崁頂鄉一般廢棄物暨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乙份,請查照。

  • 發布單位:斗六市公所
  • 單位:斗六市清潔隊

依據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111年5月23日 屏崁鄉環字第11130568900號 函辦理。